爱恋 VS 迷恋 ( & 熊小明 2007-11-26 )

主题:对 为了人格,你有足够的理由坚持你认为最重要的爱好 的留言
时间:[2007-11-26 04:41]
作者:熊小明 ( www.51as.com ) [221.218.32.107]
内容:呵呵,支持一下!有人说现在做网站首先是做给搜索引擎看,而朱兄你做网站是兴趣爱好,所以这个blog的用户粘性很好,留言很多,有很多人也许就像我这样,时不时的来会想起来朱高兄这里看看,看看这位朋友遇到些什么,发现些什么,或者主张什么,也会留言交流一下!!因为朱高兄是留言必回……..呵呵!!但是有点就是我发了留言,你回复后我不能再回复你的回复….不知道你明白没…. 好了,太晚了 我要睡觉了!!

回复:我确实把看留言和回复留言当成了一大享受:)

这个网站的程序是很原始的企业网站程序修改而来的,有很多功能都没有,中间扩展了很多次。上一次的扩展是 留言搜索,随后似乎再没扩展过。这个 blog 程序和现在网上流行的 blog 程序大不一样,有想过用 mysql 的 cms,不过大概要等友吧稍稍稳定之后了:)

另,我看你真的太拼命了,每次留言几乎都是夜深人静之时。精神很好,但是要学会正确的指挥自己。一支只有将军而没有主帅的军队,纵然善战者无数,也终必魂归南柯。假使你身体的所有神经就是你这支军队里的将军战士们,而你的大脑就是指挥这支军队的主帅,要让这支军队 尽可能长久的 挥洒战场,取决于战士们,更取决于一位英明的主帅。这篇 给一位站长网友的建议,也送给所有来这里的朋友们 是写给一位像你一样拼命的站长的,自然也是送给你,送给所有这些站长们的。我相信中国有无数这样的站长。

写了这么些,我想我得建议一条措施给你:你可以做个实验,尝试一下白天工作晚上睡觉,一个月后对比看看,是不是真的晚上工作更好。千万不要用下意识排斥这一生活的心理,否则,这个实验从一开始就失败了。

这个实验我做过,我不敢说是我发明的,但我确实是自己想出来的。所以我推荐给你,这里面有一条最重要的,那就是,你是倾向于哪一种工作方式,如果你确定不想改变,还是想继续这一习惯,那么,这一实验没有必要尝试,因为那肯定是失败的。做这一实验的前提正是,你意识到了这种习惯对自己的危害,但是又很难改变这一习惯。做这一实验,其实就是给自己治疗心理疾病。

最后送上一句:男人可以爱恋一个女人,但是千万不要迷恋一个女人。

[2007-11-26 09:17]

朱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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